必须胜利 盖茨是个天生的工作狂
关键词:必须胜利,天生工作狂,显赫人物,独特性格
名人似乎总有与众不同之处,盖茨之所以会成为当今电脑世界的显赫人物,其独特的性格特征也许早已注定了他的非同寻常。对小时候的盖茨来说,在课堂上睡觉是常有的事。他的生活极其紧张,三天不睡觉对他来说如同家常便饭。据一位朋友说,他通常36个小时不睡觉,然后倒头便睡上十来个小时。
名人似乎总有与众不同之处,盖茨之所以会成为当今电脑世界的显赫人物,其独特的性格特征也许早已注定了他的非同寻常。

  对小时候的盖茨来说,在课堂上睡觉是常有的事。他的生活极其紧张,三天不睡觉对他来说如同家常便饭。据一位朋友说,他通常36个小时不睡觉,然后倒头便睡上十来个小时。

  盖茨睡觉的习惯很独特,他从不在床单上睡觉。累了的时候,他就躺在他那张乱糟糟的床上,拉过一条电热毯盖在头上,不管何时也不管环境如何喧闹,他总能马上进入甜甜的梦乡。盖茨至今仍保持着这个习惯,当他坐飞机时,他常用一条毯子盖在头上,然后在整个航程中酣睡不止。

  在同学眼中,盖茨极有个性。他在谈话、阅读或沉思时,总习惯把头置于双手之间,身体前后猛烈地摇摆。有时为了表达自己的观点,他甚至还会疯狂地挥舞手臂。

  盖茨喜欢辩论,辩论的时候言语粗鲁,充满讥讽甚至带有侮辱性。在他表达观点时,如果有人激怒他的话,他会暴跳如雷。对微软公司的大多数编程人员来说,和盖茨一起参加技术会议就如同是进行语言测试一样。盖茨有一种发现他人纰漏的惊人能力,在辩论的时候表现尤为突出。如果给他看《蒙娜·丽莎》,他会看到败笔。一旦发现一个人的漏洞,他就会用他最喜欢的字眼,诸如“傻瓜”、“疯子”之类将人贬得体无完肤。据一位微软公司的产品经理说:“当你和他一起参加会议时,他总是晃来晃去,还不停地颠膝盖。他是一位头脑清晰的思考家,但却容易感情用事……他向别人发起攻击,目的就是要战胜他。勉强他人接受自己的观点是错误的,对此他却混然不知。他很富有也很幼稚。在控制性情方面,他从未成熟过。”

  长大的盖茨有着一张长不大的娃娃脸。许多竞争对手就是被这个外形清瘦、头发蓬乱、带着头皮屑的大男孩的那张诱人上当的面孔所迷惑。尽管盖茨看上去像个仓库保管员,但他却成了一个令人敬畏的商业巨子。他喜欢舒适地坐在电脑前,一边吃比萨饼,一边喝可乐,一边彻夜不眠地编写电脑程序。

  不过,现在已没有人再把盖茨当成小孩子,而且时常还有人会提醒盖茨说他是美国最富有的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盖茨看上去更像是一位普通人,他的一位朋友雷伯恩回忆起不久前与他偶遇时的情景说:“他哪像美国最富有的人呀,竟然没有随从,好像是闲逛一样、还对我说‘喂,你好,我们一起去吃热狗吧。’”

  这就是那个叫盖茨的人。

  盖茨是个典型的工作狂,这种品质从他的湖滨中学时期就己表现得淋漓尽致,无论是在电脑房钻研电脑,还是玩扑克,他都是废寝忘食,不知疲倦。

  1974年,当盖茨认为创办公司的时机尚未成熟而继续在哈佛大学上二年级时,他开始了玩扑克,疯狂地玩,扑克和计算机消耗了他的大部分时间。像其他他所专注的事情一样,盖茨玩扑克很认真,他第一次玩得糟透了,但他并不气馁,最后终于成了扑克高手。只要晚上不玩扑克,盖茨就会出现在哈佛大学的艾肯计算机中心,因为那时使用计算机的人已不多。有时疲惫不堪的他会趴在电脑上酣然入睡。盖茨的同学说,他常在清晨时发现盖茨在机房里熟睡。

  盖茨也许不是哈佛大学数学成绩最好的学生,但他在计算机方面的才能却无人可以匹敌。他的导师不仅为他的聪明才智感到惊奇,更为他那旺盛而充沛的精力而赞叹。他说道:“有些学生在一开始时便展现出在计算机行业中的远大前程,毫无疑问,盖茨会取得成功的。”在阿尔布开克创业时期,除了谈生意、出差,盖茨就是在公司里通宵达旦地工作,常常至深夜。有时,秘书会发现他竟然在办公室的地板上鼾声大作。不过为了能休息一下,盖茨和他的合伙人艾伦经常光顾阿尔布开克的晚间电影院。“我们看完电影后又回去工作。”艾伦说。 1979年,微软公司迁到了贝尔维尤,1983年,微软公司宣布了要开发WINDOWS的消息。一位曾到过盖茨住所的人惊讶地发现,他的房间中不仅没有电视机,甚至连必要的生活家具都没有。 [Page]

  盖茨常在夜晚或凌晨向其下属发送电子邮件,编程人员常可在上班时发现盖茨凌晨发出的电子邮件,内容是关于他们所编写的计算机程序。盖茨经常在夜晚检查编程人员所编写的程序,再提出自己的评价。盖茨位于华盛顿湖畔对岸的办公室距其往所只有10分钟的驾车路程。一般的情况是,他于凌晨开始工作,至午夜后再返回家。他每天至少要花费数小时时间来答复雇员的电子邮件。

  商场如战场,对盖茨来说,他必须胜利,所以盖茨是个天生的工作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