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投资谨防三大“陷阱”(一)
关键词:黄金投资,黄金市场,风险防范,灰色地带,管理条例
“当前黄金投资市场存在三大‘陷阱’”,北京黄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刘山恩昨天在由该研究中心主办、恒泰大通黄金投资公司协办的“中国黄金市场投资者保护与风险防范研讨会”上发言说。

  ■信息不对称催生“霸王”合约

  刘山恩明确表示,我国在投资者保护方面仍有大量工作要做,其中当前存在的黄金投资的三大“陷阱”应是要着力给予解决的。首先是经营者话语权强势形成的信息不对称。

  经营商拥有规则制定的主导权,是交易规则的制定者,受贪婪的驱使有可能会利用自己的特权而向外转移风险,而使投资者利益受损。而目前由于其所拥有的经济优势,而拥有市场话语权强势,使投资者拥有的是不完全的信息,甚至出现“霸王”合约,投资者经济受到损失后,才如梦方醒,但为时已晚。

  为此,要保护投资者就需要对经营者话语权强势有所制衡,由于黄金投资者高度分散,难以形成有力的制衡力量。刘山恩建议,发挥监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的作用,建立独立的市场信息的发布平台,为社会提供权威的市场信息。监管部门应建立黄金企业入市标准,将无资质、无诚信的企业淘汰出局。设立黄金投资产品风险分类及评估制度,为投资者选择投资产品提供指南,可适时发布评估结果。

  ■法规滞后导致“灰色地带”

  第二个陷阱就是法规建设滞后形成的法制灰色区。

  刘山恩指出,《金银管理条例》是反映黄金统收统配管理的法规,随着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开业运行,这一条例虽未宣布废止,但已终止,黄金管理就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因此刘山恩建议,适应改革新时期的新的黄金管理法规建设滞后必须尽快解决,已到刻不容缓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