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新规:醉酒驾驶纪录将与个人信用挂钩
关键词:醉酒驾驶,个人信用,保险率,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自公安部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在市民中引起很大反响,四川地区成效显着。据悉,酒后驾驶违法将与保险率浮动制度和个人不良信用制度挂钩。

  自公安部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在市民中引起很大反响,四川地区成效显着。日前,四川交警再度发起治理酒后驾驶新一轮攻势,将严查“酒驾”进行到底。据悉,酒后驾驶违法将与保险率浮动制度和个人不良信用制度挂钩。

  8月15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至10月15日四川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共检查驾驶人119693人次,查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3503起,其中饮酒驾车2152起,醉酒驾车600起,暂扣驾驶证2190个,吊销驾驶证91个,行政拘留413人。

  会议要求,这次整治行动的又一次掀起,在巩固大城市整治成果的同时,向中小城市和城乡结合部延伸,扩大整治面。各地部门要开展不定期和定期的整治行动,每个大队每周整治行动不少于2次;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的处罚政策,即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此外,有条件的市县建立具有法定资质的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机构,提高血液酒精检测的工作效率;保持对整治酒驾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对酒驾行为人的“零容忍”、驾驶证吊销暂扣和醉驾者行政拘留的力度。公务员酒后驾驶将一视同仁,实行抄告制度告知所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