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项服装新国标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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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获悉,自2010年1月1日起,《男西服、大衣》、《女西服、大衣》、《西裤》、《领带》等10项服装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很多标准都是首次对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及甲醛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不仅比以前更加符合安全性能的要求,对我国服装贸易也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保护作用
  从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获悉,自2010年1月1日起,《男西服、大衣》、《女西服、大衣》、《西裤》、《领带》等10项服装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很多标准都是首次对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及甲醛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不仅比以前更加符合安全性能的要求,对我国服装贸易也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保护作用。

  据了解,10项国标中有6项标准为新制定的标准,4项标准为修订标准。其中《服装防雨性能要求》、《涂层服装抗湿技术要求》、《工作服防静电性能的要求及试验方法》、《机织热熔粘合衬》、《机织学生服》为首次发布,将在各自产品的生产实践中起规范和指导作用。《领带》技术内容经过修订后,从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从而进一步规范我国领带市场。另外,《服装号型-儿童》、《男西服、大衣》、《女西服、大衣》、《西裤》为我国服装行业重要的基础标准和产品标准,是规范和指导我国服装生产和销售的重要依据,经修订后,将对我国服装贸易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保护作用。

  记者注意到,《男西服、大衣》、《女西服、大衣》、《西裤》、《领带》等新国标,都对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及甲醛等指标作出了明确要求。作为修订标准,《男西服、大衣》、《女西服、大衣》、《西裤》等都新增了对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或者甲醛、异味等方面的要求。“服装标准安全性技术内容主要依据国标《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内容,但婴幼儿服装、睡衣套等标准还有一些特别的要求,为保护人体安全而考虑。”多项标准的起草者之一、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许鉴说。

  按照国标《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服装被分成A、B、C三类,A类为婴幼儿用品,B类为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C类为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三类产品的甲醛含量分别不高于20mg/Kg、75 mg/Kg和300 mg/Kg,pH值分别为4.0~7.5、4.0~7.5和4.0~9.0,不能有异味。

  青年学者、化学博士周新文告诉记者,正常人皮肤表面的pH值为酸性,大约在4.5至6.5之间。通俗一点讲,皮肤的pH值就是皮肤分泌的汗腺和皮脂形成的一层皮膜附在皮肤上,对皮肤有很好的保护作用,可防止细菌侵入,又能防止皮肤干燥,并赋予皮肤弹性。如果服装的pH值过高,会刺激皮肤,甚至引发皮肤感染。皮肤若长期接触甲醛,会使皮肤干燥,其溶液可能引发皮炎、皮肤瘙痒等症状。

  据悉,与原标准相比,《男西服、大衣》、《女西服、大衣》都按照国标《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增加了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等考核、水洗后尺寸变化率、面料撕破强力等要求。此外,新国标还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补充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和产品使用说明的内容,修改了外观疵点的内容、纰裂的考核要求、成品质量缺陷和单件外观判定内容,增加了耐皂洗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光色牢度的考核要求等。

  《西裤》新国标不仅修改了标准名称,增加了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等规定,还修改了色差、外观疵点、缝制等技术要求,增加了耐皂洗、耐水、耐汗渍、耐湿摩、耐光等色牢度规定和水洗尺寸变化率、洗涤后扭斜率、撕破强力等考核要求,补充和完善了成品的质量缺陷判定依据和规范性引用文件、成品使用说明的内容。

  从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以后,《领带》国标更关注产品健康,增加了对领带成品中甲醛含量、pH值、异味以及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指标的强制性考核要求。国标同时强调,领带成品的规格必须以厘米为单位进行标注,便于购买者清楚了解所购领带的尺寸。

  周新文指出,可分解芳香胺是一种染料,一些生产者为降低成本,增加纺织物的色彩艳丽程度,而将其添加到纺织产品中,而这种染料不但易被人体吸收,且易诱发病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