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掌握“关键词” 教你看懂银行理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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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自己弄不明白的理财产品”应该是购买理财产品的底线,然而完整的理财合同由产品合约和理财产品说明书组成。一般情况下,产品合约只在投资者真正购买签约前才能看到,因此,看懂理财合同成为投资者能否做出正确决策的最后步骤,也是最关键的步骤。

  “不买自己弄不明白的理财产品”应该是购买理财产品的底线,然而完整的理财合同由产品合约和理财产品说明书组成。一般情况下,产品合约只在投资者真正购买签约前才能看到,因此,看懂理财合同成为投资者能否做出正确决策的最后步骤,也是最关键的步骤。

  为了准确理解银行理财产品的合同内容,相关理财专家推荐了关键词法则。这个法则中的关键词包括四项:期限、产品、风险和收益,学用关键词法的上篇介绍根据期限、产品两大关键词读懂合同的方法,下篇专门介绍通过风险和收益关键词来把握合同中相关细节的方法。

  关键词一期限

  1。认购期

  据银行专家介绍,通常一款产品的认购期都要20天左右,投资者首先不要急于购买。一来可以有更多时间斟酌一下产品的适合程度;二来可以进一步观察其投资方向的市场走势。更重要的是,如果金额比较大,完全可以做一个7天通知存款或购买几天货币市场基金,这样打一个时间差也可以赢得一笔不错的投资收益。2。到期日、到账日和费用

  到期日意味着产品到期、停止运行,而银行要在“到账日”才会把本金和投资所得返还给投资者账户,这中间会有时滞。

  资金到账日是指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后到资金打回到投资者个人账户之间的时间,这段时间内资金不计息。现在,大多数理财产品都当天到账,但也有少数产品,如QDII类的产品到账较慢。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一般规定资金到账日在5个工作日内。投资者要细读合同才能确定自己将参与的理财产品对这些事项的具体承诺。

  关键词二产品

  1。投资方向

  投资方向是投资一款理财产品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因为投资方向决定了一款产品风险的大小和预期收益率实现概率的大小。因此,理财师建议,信托类理财产品一定要认真阅读涉及还款来源和有无担保的条款,如果还款来源和担保方都是资金背景雄厚的企业或政府,那么产品的风险就相对较小,到期收益实现的可能性就相对较大。否则,一定要及时深入地调查、了解该产品的风险情况再做出决策。

  2。产品实质

  为了达到较好的宣传

  效果,银行在宣传理财产品的时候,通常根据理财产品的特点,取一个比较大众化的名称。有业内人士指出,一方面大众化的名称让投资者容易接受,与自己熟知的产品“挂钩”;另一方面,产品一旦出现争执,实际合同文本还可以为其免责。

  例如:银行理财产品中有“结构性存款”,但投资者不能“顾名思义”,因为这是指银行向个人发售的、在普通外汇存款的基础上,嵌入某种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是指各类期权),通过与利率、汇率、指

  数等的波动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获得更高收益的外汇理财产品。但这与“存款”有着较大的区别,至少它不具备本金无忧的特点。

  还有一类理财产品叫做“双利存款”,是一种和外币挂钩的特殊定期理财产品,可获得定期利息和期权费收益。也就是说,双利存款本质上是定期存款加外汇期权。显然,这类产品与真正的银行存款相比,也失去了存款的保本特性,必须承担更高的风险。

  “不买自己弄不明白的理财产品”是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原则,但实际上产品合约只有在投资者正式签约前才能看到。为帮助投资者准确理解银行理财产品的合同内容,理财专家推荐了关键词法则。上期我们介绍了四大关键词中的期限、产品两大关键词的作用,本期则专门讲解通过风险和收益两大关键词来把握合同中相关细节。

  关键词三

  风险

  1、风险等级

  任何产品都会有风险,除去本身的投资风险外,还应注意产品的其他风险。

  在理财产品说明书上都会标明该款产品的风险等级。现在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前都要做风险测评,理财专家建议投资者尽量选择和自己风险偏好相对等的理财产品,对于超过个人风险承受能力来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还需要签订超风险投资书。

  银行理财专家提示,无论哪种理财产品,只要有收益,就一定存在风险。但是有时候投资者看理财产品宣传单却只注意到大大的“收益”字样,很少注意到风险提示内容。专家表示,其中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些风险提示文字往往是以更小的字体、更浅的颜色标注,一般出现在说明书中不起眼的角落。

  为此,银行理财专家建议,投资者在阅读说明书时,最好掌握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由后及前。要真正看懂说明书,不妨先看后面再看前面,因为风险提示大多出现在说明书的末尾。

  二是由浅及深。先看浅色字,再看黑体字,因为浅色字是被故意淡化的,避免被投资者过分关注。

  三是由小及大。先看小字,再看大字。多数情况下,潜在的风险和可能发生的亏损会被隐藏在小字号的说明文字里。

  关键词四

  收益

  1、预期收益率

  银行理财产品的产品收益可分为保本保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对于大部分投资者所问的“这个收益保不保险”,理财师建议,只有保本保收益型产品的收益率是可以提前确定的,而其他两种类型的产品只能看预期收益率能够实现的概率。

  专家提醒投资者,预期最高收益率并不代表实际收益率,跟踪市场上以往银行理财产品的表现可以看到,达到“预期”的概率并不高。

  2、年化收益率

  注意看理财单上的收益率是否是年化收益率。比如,一款3个月期的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是4%,假如你投资10万元,3个月后可拿不到4000元收益,因为这个“4%”是12个月的收益率。达到预期收益的实际回报是1000元。

  此外,投资者要谨防汇率亏损引起的收益率缩水。须将投资币种引起的汇率损失计算在内。例如投资海外市场的QDII产品,即使实现了理财单上预期的收益,实际收益也可能随着人民币升值而缩水。此外,最终收益还要扣掉管理成本。最后,计算理财产品的收益应该将收益除以365天再乘以实际投资天数。

  3、终止条款

  提前终止条款通常分为银行有权提前终止和客户有权提前终止两种。一般理财产品设计为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的较多。如果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投资者一般可享受到高于无银行提前终止权的收益率。

  有极少数理财产品设计了投资者有权提前终止。不过,投资者享受这项权利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结果自然是收益率降低。

  专家介绍,目前更为合理的终止条款设计为“事件触发型的自动提前终止”,即产品收益或亏损达到某一条件,为其提前终止条件。这种条件相对于银行拥有提前终止权而言,更利于消费者。首先,“事件触发型的自动提前终止”,其行权标准完全依赖于客观事件,更显公平。其次,“事件触发型的自动提前终止”能帮助缺乏专业判断能力的投资者控制风险。

  4、提前赎回

  以一款产品对提前赎回的描述为例:“产品交收日(2008年3月20日)后每年的3月、6月、9月或12月的第3个营业日,此保本投资产品将准许提早赎回,本行会收取相关费用、损失及开支(以本行行使其绝对权利所厘定为准)。”

  专家介绍,理财产品的提前赎回一般分两种情况:一是投资者与银行均无提前终止权,因此不能提前赎回;二是客户可以提前赎回,这种赎回权还进一步细分为随时支持赎回和只可以在某一规定时间赎回。但投资者有权提前赎回都必须支付相关费用。

  专家称,通常投资者提前赎回都需要支付相关的费用,同时不再享受到期保本或保证收益,建议投资者慎重考虑。若考虑到可能有财务流动需求,可以咨询该产品有无质押贷款等增值业务,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