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价10万,拍卖儿子取名权(一)
关键词:取名权,创业资金,拍卖,广告
28岁的江小林(化名)失业几个月后遇上老婆生孩子,为了摆脱经济拮据的窘境,昨天他突然想把儿子的取名权卖掉,用来给孩子做生活费、教育费,或者自己的创业资金。

  1980年出生的江小林是龙岩人,上小学五年级时,母亲去世;上初三时,父亲去世,他和正在上小学的弟弟妹妹一下子都成了孤儿。初中毕业后,他没有考上高中,就来厦门打工,这些年来曾在多家公司做过部门主管。几个月前,他失业了,现在靠偶尔帮人做家电业务为生。前天晚上,老婆生了个儿子,他骤然感到经济压力加大。

  “今天我看到报纸上的新闻,说一个尾数为2008的手机号码居然卖了15万元,我就想我能不能把儿子的取名权也拿来卖,我觉得一些注重宣传的企业可能会愿意出这个钱。”昨天,江小林向记者透露了自己这个怪异的想法。

  “如果有人愿意买我儿子的取名权,我的起价是10万元,我想用这个钱做儿子的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我自己的创业资金。”江小林说,买下他儿子取名权的企业,可以随意给他儿子取名字,比如就叫可口可乐、惠尔康菊花茶等等,“我的要求就是,名字要吉利,可以取得怪,但不能太难听,否则免谈。并且,如果取得很怪,我要的价格肯定也会更高。”

  江小林说,他拍卖儿子的取名权,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买下他儿子取名权的人,为他儿子取的名字,只是从0岁到18岁。儿子满18岁后如果不喜欢这个名字,可以自己再改名。这个,他和买方会在合同中明确。

  企业观点

  传播范围太小作用不大

  买孩子的取名权,对企业有什么作用呢?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企业界人士。

  老知青餐馆的李副总经理说,一个企业买下一个普通人家孩子的起名权,这件事,对企业的作用不会太大。

  因为,这件事对于企业的意义,就看媒体会不会持续报道这件事,如果只是当时报道一下,事后不再报道,对企业的意义就不太大。

  尽管孩子上学后,可以通过学校等渠道传播企业的名声,但是这种传播毕竟还是小范围的,起不了太大的作用。

  不会提高企业的美誉度

  银祥集团副总裁苏永裕谈到这一话题时则说,如果孩子的父母经济确实困难得生存不下去,想出这么个创意,倒是无可厚非。但是,如果父母还没有到活不下去的地步,最好不要用这种方式。

  因为如果真的为孩子取个 “江可口可乐”这样的名字,上学后,肯定会受到同学的嘲笑,这对孩子的成长是相当不利的。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如果一个企业真的想帮助人家,也没有必要用一个刚出生的孩子的名字来宣传自己。尽管这么做,可以扩大企业的知名度,但不会提高企业的美誉度,因为很多读者可能会对企业借此炒作产生反感,这样对企业就是反作用了。

  市民态度

  对急于出名的企业有用

  一位网名为“帘儿底下”的教师表示,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的名字本身没有价值,除非有公司将其命名得很怪,有大量的媒体来报道。

  另一位开咖啡馆的名叫“只剩鱼骨”的网友认为,对于企业而言,如果真的出于同情,可以出钱,甚至是贷款给小孩父亲,为何要加以命名,这个小孩的名字本身又没有任何价值。

  还有一位读者则认为,江小林这种想法,如果碰上一些急需扩大知名度的新办企业,还是会有人愿意出钱的。因为这些企业暂时只需要知名度。

  法学专家

  法律没规定 道德上不提倡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健雄说,孩子如果已有了名字,并且已经上了户口,其他人无权再将他的名字转让,因为自然人的姓名权和人格权是连在一起的。但是,如果孩子刚出生,还没有名字,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将给他取名字的权利以商业化的行为转给他人,目前的法律没有规定不能这样做。但是,从道德上来说,不宜提倡这样。因为,万一这样背景下取的名字很不好,对孩子的成长肯定是不利的,孩子长大后也会责怪父母的。

  黄健雄还说,父母也无权将孩子的取名权永远地卖掉,即使父母将孩子的取名权有偿转让,并且和买方签了合同,但这个约定在孩子长大后也是无效的,因为孩子成年后可以自行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