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业7月1日实施实名制迎来新一轮洗牌(一)
关键词:网购业,实名制,淘宝网,网络商品交易,营业执照
从7月1日起,工商总局将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网店实名制正式启动。对于网络实名制的正式出台,淘宝网表示并不意外,“实际上,淘宝网一直在实行实名制,而不是从7月1日才开始。”

  从7月1日起,工商总局将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网店实名制正式启动。规定从多个方面作出了规定,力图全面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例如,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

  对于网络实名制的正式出台,淘宝网表示并不意外,“实际上,淘宝网一直在实行实名制,而不是从7月1日才开始。”

  有业内人士表示,网店实名制可能会推动行业洗牌,打击通过“坑蒙拐骗”盈利的不正当商家。

  网店卖家不再“虚拟”

  针对《办法》,工商总局负责人对媒体表示,网络商品交易是在交易双方事先不了解、其间不见面的过程中完成的。因此,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条件是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虚拟主体”还原为真实的主体。为此,《办法》根据网络消费特点,从消费者有效识别网络经营主体真实身份、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行为规范、交易合同、交易凭证、交易信息保护、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维护消费者权益应当履行的义务、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等方面作出规定。

  规定包括,在网络消费凭证方面,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

  在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办法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对收集的消费者信息,负有安全保管、合理使用、限期持有和妥善销毁义务;不得收集与提供商品和服务无关的信息,不得不正当使用,不得公开、出租、出售。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牵动数千亿市场份额

  网店实名制新规的实施,涉及数千亿的网络交易市场。

  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交易规模 (实物类商品为主)达2630亿元,较2008年增长105.2%。其中,仅淘宝网的交易规模就达2083亿元,连续5年实现100%以上的增长。艾瑞咨询分析认为,网络交易规模出现爆发式增长与2009年淘宝网改善卖家评价体系、优化买卖交易功能等密切相关,并预计2010年整体市场交易规模将达4755亿元。

  进入2010年以来,网络购物市场发展更为迅速,艾瑞咨询最新市场数据显示,2010年第一季度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突破千亿元,达到1026.9亿元,同比增长119.4%。